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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

2023-06-01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4416

各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的通知》(苏教研函〔20235号)(附件1)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和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要求

1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凡与我校开展科研合作,符合《管理办法》中设站条件的省内外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均可与我校联合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双方要加强对接交流,形成共建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2.我校2023研究生工作站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个。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近三年曾获评(考核)优秀、符合《管理办法》中“示范基地评选标准”的研究生工作站均可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我校近三年曾获评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单见附件6

二、申报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

161-620日:单位申请

申请设站单位与学校合作单位(教师)协商,达成申报意向,并于615前将设站单位名称及校内联系人信息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gsjwb@njust.edu.cn。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件3或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书》),完成所在单位签章后将《申报书》及证明材料(格式不限)提交至校内培养单位。申报书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620日前将《申报书》及《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附件5)签章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411房间;《申报书》word版本、佐证材料pdf扫描电子版及《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陈老师。

3621-625日: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申报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如超出申报限额,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学校管理员将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设置单位账号和初始密码并反馈给各培养单位。《申报书》加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签章后将统一返还各培养单位。

4626-628日:单位平台申报

申报单位将《申报书》、佐证材料分别转换成PDF文件,根据账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可更改密码),通过高校登录端口进入,分别上传《申报书》(盖章版)、佐证材料PDF文件,确认无误后,提交高校审核。

5. 629-75日,申报材料分别在申报设站单位及学校公示。

677日前,学校管理员通过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完成申报工作。

(二)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

161-613日:单位申请

设站单位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7,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各培养单位。

2614-619日:汇总上报至研究生院

《示范基地申报书》经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字(签章),设站单位盖章、法人签字(签章)后,连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8,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信息表》(附件9)电子版于619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620-626日:网上公示

申报单位及学校同时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4.研究生院将《示范基地申报书》等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陈飞

 话:025-84315256

 箱:gsjwb@njust.edu.cn


 

附件1:苏教研函〔2023〕5号.doc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pdf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企业填报).doc

附件4: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填报).doc

附件5: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6:我校近三年曾获评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单.xlsx

附件7: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书.doc

附件8: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9: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示范基地申报信息表.doc

 

 

                                          

          研究生院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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