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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2019版)

2021-01-04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12792

 

南理工研〔2019〕364

 

 

关于印发《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培养规定(2019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学校对《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望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理工大学

                              2019年11月15日

 

 

 

 

 

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

(2019版)

、培养目标

(一)热爱祖国,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科学探索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二)了解本学科的进展、动向和发展前沿,掌握本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

(三)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四)具有良好的创新实践能力,能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和工程技术能力。

、学制

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具体要求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至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三、培养类型

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照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

四、培养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方式可以是导师个人负责独立指导,也可以是指导小组集体指导;指导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及指导小组的学术群体作用;

(二)鼓励与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培养,鼓励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吸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与指导;

(三)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践环节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使得研究生不但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知识面,同时具有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实现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使其掌握宽广的基础知识、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以及研究方法、学术规范等;

(五)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以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强化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大量采用实验教学和案例教学的方法进行训练;

(六)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注重因材施教,从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出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充分挖掘研究生的潜能;

(七)注重研究生的个性发展,赋予研究生充分的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

五、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

(一)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课程。

1.公共基础课

(1)政治理论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2学分,必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选修);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学分,选修);

两门选修课程中必须选择1门修读。

(2)硕士英语课(2学分,必修)。

2.学科(专业)基础课

3.专业选修课

(二)必修环节

培养过程中要通过必修环节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

1.开题报告;

2.实践环节(社会实践、教学实践等)或基础实验环节(公共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等),专业学位硕士要求完成专业实践环节;

3.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学术学位硕士要求参加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和学术报告会等)。                                                                

(三)硕士研究生因课程学习或论文工作需要选修的本科课程可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历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加修两到三门本科层次主干课程,加修的课程可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六、论文选题与开题

(一)论文选题与开题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在课程学习或专业实践期间,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后确定研究课题,写出文献综述与研究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上半学期完成开题报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结束前完成;

(二)学术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于本学科研究范畴的科研课题或应用项目,尽量结合国家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实际应用中提出的关键性问题,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并且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基本理论、计算方法、测试技术、工艺制造等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和新的认识,或用已有的理论及新的方法解决工程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具体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的规定》;

(三)专业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于本专业领域研究范畴的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选题可因专业领域的不同而形式多样化,研究工作可以是多种类型,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七、学术成果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八、学位论文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体现硕士研究生具有宽广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二)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课题意义的说明、国内外动态、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途径、本人在课题中所做的工作;理论分析和公式,测试装置和试验手段;计算程序;试验数据处理;必要的图表曲线;结论和所引用的参考文献等;

(三)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根据所在专业领域的特点可以采用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查研究、安全分析、企业或行业部门诊断报告、专题研究、文学艺术作品和翻译项目等多种形式;

(四)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五)学术学位论文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的规定》;专业学位论文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暂行规定》。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满足学位授予要求的硕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未满足学位授予要求但符合毕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先申请毕业,后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实施细则》。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规定(2014版)》(南理工研[2014]45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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