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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23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558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战略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工作(以下简称教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申请的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成果应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对今后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可持续发展的意义。申请人可以参照《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中范围进行申报,也可以自选课题申报。本年度资助项目类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含单列的研究生思政课程高质量建设1项。

二、申报对象

    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主持人);课题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教改课题。每个培养单位推荐申报课题不超过3项。

已列入国家、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2023年及以前立项的各级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未按要求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课题负责人于5月16日前向各培养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提交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

2.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各培养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组织初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申报课题,于5月23日前将推荐课题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及《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课题进行评审,产生立项建议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立项建设课题。

四、项目管理

     1.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教改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

  2.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建设内容多或意义重大的课题研究周期可适当长。

  3在课题研究中期,课题组应向研究生院报送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表,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课题,学校有权予以中止。

  4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发表相关教改论文不少于1篇(应标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课题批准编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未通过或未参加结题验收的课题可申请延期一年。如延期后仍未通过验收,学校有权中止或撤销课题,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本教改课题。

五、经费管理

重点课题资助2万/项,一般课题资助1万/项。课题经费分期下拨,课题立项后下拨60%建设经费,课题题验收通过后下拨剩余40%建设经费。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使用范围包括:调研差旅费用、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等支出,以及课题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经批准列入的其他费用。

六、其它

1.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教改课题的遴选推荐工作,对申报课题严格把关,推荐确实能产生创新成果和效果的课题。

2.联系人:段秋枫,联系电话:84315256。

 

附件:

1.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

2.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3.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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