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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2015-03-18来源:招生办作者:yzb审核人:编辑:阅读:6212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复试线。
       2、学院复试分数线、复试细则将于3月17日在研究生院网站陆续公布。
       3、符合享受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0日前与各学院联系。
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符合我校复试线要求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将于3月18日在各报考学院网站公布。
三、考生复试信息确认
      1、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
      校内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在3月18日18: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硕士考生登录处进行复试信息确认(http://202.119.84.62/st)。
      校内调剂考生须在3月18日17:00前在原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登记复试科目信息,并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并交接收调剂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附件)。
      校外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并在3月19日12:00前在接收调剂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登记复试科目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附件)。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2、学历异常考生须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3、持国外学历的考生,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提交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于3月19-23日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五、报考资格复查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5、复试费80元;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国防生将《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复试录取办法
      各学院根据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由各学院公布。
七、复试体检
      考生在报到时领取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在我校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八、政审、调档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对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还须在5月上旬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其人事档案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调入我校,考生《调档函》于复试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九、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我校除国防生、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十、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后,学校对各项录取手续完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
十一、其他
      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见附件。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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