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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年修订)

2014-10-22来源:学位办作者:学位办审核人:编辑:阅读:60158
(南理工研〔2014〕447号,2014年9月17日印发)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其他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时,必须以第一作者且以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本规定中的“指南”系指2009年12月印发的《南京理工大学期刊论文投向指南(试行)》。
一、对硕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申请人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 在统计源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
2.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并被会议论文集收录1篇;
3. 受理1项发明专利(排名前二);
4. 通过软件产品检测,并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排名前二);
5. MBA、MPA研究生,提交1份被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研究报告,MTI研究生提交1份被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翻译报告(作品);
6. 体育类学位点的研究生,在体育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7. 艺术类学位点的研究生,参加两次国家级的设计竞赛或举办由设计与传播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同意的个人作品展1次。
二、对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必须符合或高于以下四类标准之一:
  • 第一类标准(要求论文总篇数至少1篇或2篇)
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1篇: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论文,或SCI、SSCI收录的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的学术论文(SCI、SSCI分区表中一区、二区论文),或被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
2.发表2篇:SCI(其中至少1篇三区论文)、SSCI源期刊论文,其中至少1篇由外文撰写。
(二)第二类标准(要求论文总篇数至少3篇)
    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以下类别期刊中至少发表1篇论文:
《中国科学》(全辑);
《科学通报》(全辑);
SCI(E)、SSCI源期刊。
2.被EI核心版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
3.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发表论文1篇。
在本类标准中的第1条款论文可冲抵第2、3条款论文,第2条款论文可冲抵第3条款论文。
在学校选定的部分中文期刊(见附表1)发表的论文,若被EI核心版收录,可视为本类标准中第1条款的论文;若没有被EI核心版收录可视为第2条款的论文。
申请人必须有1篇以上的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有出版刊号)的学术论文。若上述三个条款的论文没有外文论文,则另需1篇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三)第三类标准(要求论文总篇数至少4篇)
    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以下类别期刊中至少发表2篇论文:
EI核心版源期刊;
部分CSSCI源期刊(见附表2)。
2.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发表论文2篇。
在本类标准中的第1条款论文可冲抵第2条款论文。
在学校选定的部分中文期刊(见附表1)发表的论文可视为本类标准中第1条款的论文。
申请人必须有1篇以上的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有出版刊号)的学术论文。若上述两个条款的论文没有外文论文,则另需1篇外文撰写的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第四类标准(适用于人文学科,要求总篇数至少4篇
申请人发表的论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SSCI源期刊或附表1、附表3所列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其它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发表论文2篇。
2.在附表1、附表3所列期刊之外的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在指南中的其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在本类标准中,SSCI源期刊或附表1、附表3所列期刊论文可冲抵指南中的其它期刊论文;SSCI源期刊或附表1、附表3所列期刊之外的CSSCI收录期刊论文可冲抵指南中的其它期刊论文。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以及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000字以上)的文章等同于CSSCI收录期刊论文。
三、其它科研成果折算论文的规定及减免发表论文的基本条件
(一)其它科研成果折算论文的规定
研究生的相关论文工作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三名,完成单位署名为南京理工大学),或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三名,完成单位署名为南京理工大学)1项等同于EI核心版收录论文或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在国家级出版机构出版个人贡献15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等同于SCI(或SSCI)三区论文或附表1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减免发表论文的基本条件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者,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在申请学位时可减少或免除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研究生作为骨干成员参加了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必须是涉密项目),承担了相对独立的重要任务,由于保密等原因,无法将研究成果公开发表,但研究成果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鉴定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认定有较大学术价值。
四、对申请人发表论文有效期的规定
1.本规定依据2009年12月印发的《南京理工大学期刊论文投向指南(试行)》制定。今后,如果我校对指南进行修订,在新的指南版本发布后的24个月内,可按照“有利于学位申请人”的原则共用新老版本的指南,超过24个月,按新指南版本执行。
2.论文待发表期间(以杂志社接收发表时间为准),由于影响因子发生变化而影响期刊等级分类者,可按照“有利于学位申请人”的原则处理。
五、其它
申请人提出学位申请时,所适用标准中的最高层次论文必须已经正式出版,其它论文可以录用通知为准。
2014年夏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本规定执行。
2014年夏季之前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既可以按原规定执行,也可以按本规定执行。
学校鼓励各学位分委员会制定相关学科发表论文的规定(需报校学位办审查备案),高于本规定要求的,按学院制定的规定执行。
附表1
学校选定的部分中文期刊目录
序号 期刊名称
1 兵工学报
2 爆炸与冲击
3 无机材料学报
4 金属学报
5 电力系统自动化
6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7 电子学报(中、英文版)
8 半导体学报
9 工程热物理学报
10 动力工程
11 法学研究
12 知识产权
13 管理世界
14 中国行政管理
15 公共管理学报
16 管理科学学报
17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18 物理学报
19 光学学报
20 宇航学报
21 空气动力学报
22 化学学报
23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24 物理化学学报
25 化工学报
26 分析化学
27 中国环境科学
28 机械工程学报(中文)
29 中国机械工程
30 软件学报
31 计算机学报
32 城市公共交通
33 教育研究
34 心理学报
35 自动化学报
36 控制理论与应用
37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38 高压物理学报
39 力学学报(中、英文版)
40 固体力学学报(中、英文版)
41 工程力学
42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43 民族学研究
44 社会学研究
45 世界宗教研究
46 细胞研究
47 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
48 数学学报(中、英文版)
49 数学年刊(中、英文版)
50 应用数学学报(中、英文版)
51 数学物理学报(中、英文版)
52 体育科学
53 情报学报
54 中国图书馆学报
55 土木工程学报
56 岩土工程学报
57 外语教学与研究
58 中国翻译
59 物理学报(中、英文版)
60 物理学进展
61 物理
62 编辑学报
63 新闻与传播研究
64 电子与信息学报(中、英文版)
65 通信学报
66 仪器仪表学报
67 计量学报
68 装饰
69 经济研究
70 经济学季刊
71 哲学研究
72 自然辩证法研究
 
 
 
 
附表2
部分被CSSCI收录的期刊目录
序号 期刊名称
1 中国管理科学
2 系统工程学报
3 数理统计与管理
4 科学学研究
5 科研管理
6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7 图书情报工作
8 中国软科学
9 中国工业经济
10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11 金融研究
12 经济管理
13 南开管理评论
14 会计研究
15 审计研究
16 农业经济问题
17 管理科学
18 运筹与管理
19 管理工程学报
20 系统管理学报
21 管理评论
22 管理学报
23 工业工程与管理
24 系统工程
25 经济评论
26 艺术百家
27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
 
附表3
思想政治教育类重要期刊目录
序号 期刊名称
1 中国社会科学
2 国外社会科学
3 学术月刊
4 社会科学
5 社会科学战线
6 江海学刊
7 学术研究
8 社会科学研究
9 人文杂志
10 南京社会科学
11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12 马克思主义研究
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14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15 高校理论战线
16 教学与研究
17 道德与文明
18 伦理学研究
19 政治学研究
20 求是
21 青年研究
22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3 高等教育研究
24 比较教育研究
25 教育发展研究
26 教育理论与实践
27 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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