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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2013-06-24来源:培养办作者:pyb审核人:编辑:阅读:1904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现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项目实施完成后,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导师与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博士生项目至少有一位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的评审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结题。
二、材料要求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结题报告书》、两位专家结题意见书、成果简况表、相关成果复印件(结题汇报书合并装订)。所有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电子版本发送至:gsjwb@njust.edu.cn邮件请注明省科研创新计划结题汇报,电子版本按照以下规则命名“学号+姓名+承担项目年份”。 
三、时间安排
请承担2012年及之前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于6月24日前完成承担项目的结题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在6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学院于6月28日前将材料汇总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钱增瑾    联系电话:84315256
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1年)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2年)
汇总表
结题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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