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着力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立项工作(以下简称教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申请的教改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成果应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对今后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可持续发展的意义。课题类型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其中重大课题须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重大课题申报指南”直接选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可参考申报指南中的“重点、一般课题申报指南”选题。
为提升卓越工程师自主培养能力,本年度课题单列“卓越工程师培养教改课题”,教改课题负责人根据申报指南中的“卓越工程师培养教改课题申报指南”选题申报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申报对象
教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每个课题负责人限1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其中“卓越工程师培养教改课题”鼓励组建学校与企业的研究团队;课题负责人限主持1项教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教改课题。每个培养单位推荐申报课题不超过3项(不含重大课题)。
已列入国家、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此前已立项校级研究生教育教改课题且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教改课题负责人于6月3日前向各培养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提交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2.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各培养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组织初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申报课题,于6月9日前将推荐教改课题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及《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教改课题进行评审,产生立项建议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立项建设课题。
四、项目管理
1.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教改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
2.教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建设内容多或意义重大的教改课题研究周期可适当延长。
3.在教改课题研究中期,课题组应向研究生院报送教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表,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教改课题,学校有权予以中止。
4.教改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发表相关教改论文不少于1篇(应标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课题批准编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未通过或未参加结题验收的课题可申请延期一年。如延期后仍未通过验收,学校有权中止或撤销课题,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本教改课题。
五、经费管理
重大课题5万元/项,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项,一般课题资助1万元/项。课题经费分期下拨,课题立项后下拨60%建设经费,教改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下拨剩余40%建设经费。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使用范围包括:调研差旅费用、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等支出,以及课题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经批准列入的其他费用。
六、其它
1.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教改课题的遴选推荐工作,对申报课题严格把关,推荐确实能产生创新成果和效果的课题。
2.联系人:夏欢,联系电话:84315256。
附件:
1.2024年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9日
院长信箱
yzxx@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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