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最新通知

关于启动2024年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2024-03-15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1459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持续做好我校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选派和资助工作,助力研究生培养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附件1,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度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及标准

1. 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研究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参会时间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其中,A类会议自51日起如当年度资助经费尚有剩余,可以进行随时申请,系统中填报为2024年随时申报(A类会议)”。在此之前已经拿到邀请函或参会通知的A类会议(不限参会时间)均需填报第一批次

如线上参加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往年主办方举办地点均为国(境)外的,亦可申请资助,资助范围及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会议类别

地区

A

B

其它

亚洲

1万元

0.5万元

0.3万元

欧洲\大洋洲\非洲

1.7万元

0.8万元

0.4万元

美洲

2万元

1万元

0.5万元








以上标准为资助限额,包含会议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国(境)外生活补助(包含住宿费、交通费、餐费和公杂费等,参见附件2)、签证费、办理签证交通费、会议注册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超出部分由学院、学科、导师、学生自行承担。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赴国(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联合培养。(资助期限为6-12个月,派出时间截至2025331日),资助标准参照《规定》执行。

      期限

地区

6个月

12个月

亚洲

4万元

5.2万元

其它

6万元

7.8万元

以上标准为资助限额,包含联合培养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国(境)外生活补助(包含住宿费、交通费、餐费和公杂费等,参见附件3)、签证费、办理签证交通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超出部分由学院、学科、导师、学生自行承担。学院、学科、导师予以资助的,应在学生申报材料中做出资助承诺并明确相应经费本号。

二、申报流程

1.  2024316日至2024416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管理信息系统gsmis.njust.edu.cn),于“培养出国交流栏目中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由导师完成在线审核;

2. 2024417日至2023419

由培养单位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备注:第一批次联合培养博士的申请人应为:

不计划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

计划先行申请校助出国半年,后续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继续联合培养的申请人。

三、申报材料清单

1. 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系统填写导出);

2)会议邀请信复印件或参会通知(须包含本人信息,且标注显示);

3)录用论文全文(或A类会议论文摘要);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95分以上);

b. 雅思考试成绩单(6分以上);

c. WSK (PETS 5)考试合格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国家英语CET考试六级成绩单(须高于425分,如无,则提供高于425分的CET四级成绩单)。

2. 联合培养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系统填写导出);

2)联合培养邀请信复印件;

3)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英文,国内外导师签字);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95分以上);

b. 雅思考试成绩单(6分以上);

c. WSK (PETS 5)考试合格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外方语言证明信(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须详细说明语言水平考核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结果)。

四、其它说明

1. 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官网,并在“培养工作”-“规章制度”模块下,查看关于发布《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2022版)的通知以了解学校资助的最新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信息;

2.每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仅可获批学校资助赴国(境)外联合培养和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各一次。享受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的不可再次申请学校资助联合培养。

3. 20241-3月份已参会的同学亦可申报会议资助,但需注意,如为线上参会且会议注册费已由导师报销的,不可再次报销会议注册费,被A类会议全文录用且大会当众宣读的可申请宣读奖励。

4. 同一A类会议最多仅资助10名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博士研究生及大会口头宣读申请人。

5.请加入QQ474330131,以便后续通知和项目咨询交流。

五、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何老师

84303023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老师

84315378

化学与化工学院

王老师

84303137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李老师

8431543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老师

薛老师

84305789

84315960

经济管理学院

王老师

84315665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老师

84315989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老师

84315266

自动化学院

李老师

84318726

理学院

肖老师

84315133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84303160

公共事务学院

王老师

8431456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蒋老师

84314985

知识产权学院

朱老师

84303389

重点实验室

马老师

8431564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84315976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谭老师

0510-821822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陈老师

84315601

如有疑问,请致电培养办025-84315256

 

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2023版).pdf

附件2: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国(境)外生活补助标准.doc

附件3: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国(境)外生活补助标准.doc

 

研究生院        

           2024315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