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
1.项目设置
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年限为1 年。
2.申报对象及要求
(1)科研创新计划:一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为主。
(2)实践创新计划:一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3)要求申请者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4)申请项目获得立项的,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
3.立项名额
按照申报项目的经费来源分别确定立项名额:
(1)申请学校资助经费的项目根据项目经费总额确定立项名额。
(2)由学院或导师资助经费的项目,每名导师原则上最多只能资助两个项目,经学院及学校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4.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申请书中所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要求方能结题,已作为申请立项依据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2)项目负责人须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须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3)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撰写结题报告书,汇总研究成果(包括实物、软件、相关论文、设计说明书、专利等)。
5.申报与评审程序
(1)各培养单位组织遴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创新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创新计划遴选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筛查、审核、汇总和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
申报研究生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于3月12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提交各培养单位。各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对申请学校资助经费的项目进行遴选,对学院或导师资助经费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上报项目并于3月18日前报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立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立项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立项名单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与公布
省教育厅对立项名单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6.报送材料
(1)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提交纸质版1份和电子档。电子版以“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命名。(例如“科研CX10288南京理工大学0801力学-学博-张三”)。申报书电子版需同时提交WORD和PDF版,PDF版本中 “学校审核意见”所在页应为单独一页。
(2)培养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档1份,以“单位代码_单位名称_创新计划信息表”命名。
二、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项目设置
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下简称“教改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申报者自主选择。项目实施年限重大课题项目为2 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为1年。
2.申报要求
申报重大课题的申报人须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立项指南》进行选题。
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 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正在主持“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申报名额
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我校2024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名额为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2项。每个培养单位限报1项。
4.结题要求
项目承担者必须满足申请书中所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相应的支撑素材要求方能结题。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Academic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结题报告书。
5.申报与评审程序
(1)各培养单位组织遴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改课题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的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推荐。
申报人须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各培养单位。各单位组织专家评议、确定上报项目并于3月15日下班前报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评审公布
省教育厅进行审查和组织评审,提出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6.报送材料
(1)申报人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电子档1份,以“单位名称_姓名_课题名称”命名。
(2)单位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1份,电子档1份,以“单位代码_单位名称_教改课题信息表”命名。
三、各单位联系方式
研究生培养单位 | 联系人 | 办公室电话 | 邮箱 |
机械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4303128 | 157156789@qq.com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4315378 | 1292872398@qq.com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王老师 | 84303137 | 29148664@qq.com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 李老师 | 84315431 | 22215915@qq.com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薛老师 | 84315960 | zhua_x513@163.com |
经济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84315665 | 84315665@163.com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严老师 | 84315989 | 1085021010@qq.com |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 赵老师 | 84315266 | 563134684@qq.com |
自动化学院 | 李老师 | 84318726 | 3904386@qq.com |
物理学院 | 肖老师 | 84315133 | 853825101@qq.com |
外国语学院 | 李老师 | 84303103 | 147326614@qq.com |
公共事务学院 | 王老师 | 84318189 | 357579371@qq.com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蒋老师 | 84314985 | yz116@njust.edu.cn |
知识产权学院 | 朱老师 | 84303389 | 1059890525@qq.com |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 马老师 | 84315646 | mamengting@njust.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冯老师 | 84315597 | 648005242@qq.com |
体育部 | 王老师 | 84315196 | 642356462@qq.com |
中法工程师学院 | 王老师 | 84303116 | mingchuan.wang@njust.edu.cn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陈老师 | 84315601 | cxy_161977@163.com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谭老师 | 0510-82182212 | Tanminis@njust.edu.cn |
微电子学院 | 孙老师 | 8431575 | sunhuan@njust.edu.cn |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84315256。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名单信息表
3.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申报指南
4.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5.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日
院长信箱
yzxx@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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