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工作,学校现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选拔推荐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考《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学生申报并开展选拔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类别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二、主要可申报项目
主要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国外合作项目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主要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可在国家留学网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详见各项目专栏或简章。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
1.网报时间在3月10-31日的博士研究生及4月10-30日的硕士研究生、联培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培博士研究生申请人
序号 | 时间 | 项目流程 | 工作内容 |
1 | 2月25日前 | 校内预报名 | 请申请人完成在线预报名,网址https://www.wenjuan.com/s/a2M3quV/, 二维码 |
2 | 2月29日前 | 网报准备 | 1.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在确定留学信息后即可填写但暂不提交。 2.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家资助留学”模块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本科生除外)。 |
3 | 3月9日 | 校内报名 | 1. 请申请人(本科生除外)于2月28日前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根据相应项目简章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份)至各培养单位; 2. 请申请出国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根据相应项目简章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份)至各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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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月15日左右 | 申报答疑 | 研究生院召开项目申报咨询会,同时反馈校内预报名修改意见。请所有申请人务必参加。 |
5 | 3月16日 -3月20日 | 网报 | 申请人完成在线申报,并准备最终版书面申报材料。同时发送《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的PDF扫描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gsjwb@njust.edu.cn。 |
6 | 3月21日 -4月9日 | 学校评审 及推荐 | 研究生院确定推荐人员、完成在线审核并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
7 | 4-5月份 | 基金委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
2.网报时间在5月10-31日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其他留学身份的申请人
序号 | 时间 | 项目流程 | 工作内容 |
1 | 3月10日前 | 校内预报名 | 请申请人完成在线预报名,网址https://www.wenjuan.com/s/a2M3quV/, 二维码 |
2 | 3月31日前 | 网报准备 | 1.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2.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家资助留学”模块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以上均在确定留学信息后即可填写但暂不提交。 |
3 | 4月15日 左右 | 申报答疑 | 研究生院召开项目申报咨询会。请所有申请人务必参加。 |
4 | 4月20日 | 校内报名 | 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并根据相应项目简章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份)至各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将汇总信息表和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
5 | 5月初 | 学校初审 |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 |
6 | 5月9日 -5月20日 | 网报 | 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并准备最终版书面申报材料。同时发送《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的扫描版至培养办邮箱gsjwb@njust.edu.cn。 |
7 | 5月21日 | 学校审核 及推荐 | 研究生院确定推荐人员、完成在线审核并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
8 | 7月份 | 基金委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根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建议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尽快准备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研修计划及其它相关申请材料。请关注国家留学网最新动态。
2.请各申请人及时加入QQ群859181392,可以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并相互交流信息,相关申报材料表格及注意事项也将在群中发布。
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研究生培养单位 | 姓名 | 办公室 |
机械工程学院 | 何老师 | 84303023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4315378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王老师 | 84303137 |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 李老师 | 84315431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韩老师、薛老师 | 84305789 |
经济管理学院 | 王老师 | 84315665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严老师 | 84315989 |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 赵老师 | 84315266 |
自动化学院 | 李老师 | 84318726 |
物理学院 | 肖老师 | 84315133 |
外国语学院 | 李老师 | 84303160 |
公共事务学院 | 王老师 | 8431456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蒋老师 | 84314985 |
知识产权学院 | 朱老师 | 84303389 |
弹道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 马老师 | 8431564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陈老师 | 84315601 |
网络空间与安全学院 | 李老师 | 0510-821822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老师 | 84315976 |
微电子学院 | 孙老师 | 84315751 |
如有疑问,请致电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84315256。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9日
院长信箱
yzxx@n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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