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9]9号文《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2018]14号文《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经过个人申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申报材料必备条件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同意以下教师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科名称 | 备注 |
1 | 邱志明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兼职申报 |
自公示之日起至一月三十日,有异议者,请与纪检监察办公室或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电话:025—84315274(学位办)
025—84315226(纪检办)
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院长信箱
9604355@qq.com
研工官方微信
研招官方微信
校内导航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