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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二批)的通知

2016-06-18来源: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591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2015版)》的精神,现将2016年度选拔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二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2. 联合培养(周期为6个月)

    二、申报流程

1. 20166月18日至8月22日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管理信息系统”(gsmis.njust.edu.cn),于“出国交流”栏目中按申请的资助类型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由导师完成在线审核。

2. 20168月23日至8月25日

由培养单位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清单

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2)会议邀请信复印件(如有请附);

3)录用论文全文。若无,请提供已有工作基础;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
 b.
雅思考试成绩单;
 c. WSK (PETS 5)
考试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国家英语CET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单。


2. 联合培养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

2)联合培养邀请信复印件;

3)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
 b.
雅思考试成绩单;
 c. WSK (PETS 5)
考试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外方语言证明信(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g. 国家英语CET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单。


1.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2015版)》(详见http://gs.njust.edu.cn/64/5b/c4533a91227/page.htm)的要求,已获得过学校资助出国(境)联合培养或参加国际会议者,不可再次申报此项目。

2. 对于获得学校推荐但未获批的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如符合申报条件,可在系统中申报。

3. 为方便广大师使用,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校助联培操作手册》或《校助国际学术会议操作手册》以了解详情,并根据手册要求在线填写申请。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84315256。


                           研究生院

                                                            2016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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