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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服务承诺

2022-05-10来源: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管理办公室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740


为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管理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增强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把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建成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的科室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郑重承诺:

1、坚持管理以服务为本的理念。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客,热情待人、文明服务,做到公道正派、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办事认真、务实高效。及时把握政策动向,确保政令畅通,以对学校和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服务工作,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服务效能。

2、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师生来文、来函、来信、来访,承办人要及时告知办事人员所办事项的政策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以及必须提供的资料严格按办结时限有关规定,予以办结答复。

3、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并公开部门和岗位工作职责、管理权限、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监督投诉渠道,方便师生办事,接受师生监督。坚持严守法规、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要求、办事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

4、实行首问责任制。由接待询问第一人负责,直到找到办事部门或当事人;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认真处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也要说明情况并及时转给相关人员处理,若经办人不在,要问明事由,做好记录,而后及时交经办人处理。做到解决问题有始有终,杜绝搪塞、敷衍、推诿行为。

5、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对象办理、咨询事项时,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具体理由。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的,经办人应当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当即办理的事项,要当即办理,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齐全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办理的,经办人应当告知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并做好解释工作。

6、营造文明和谐的服务环境。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着装得体、精神饱满;禁止喧哗、保持肃静;不在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杜绝庸懒散浮拖现象。深化制度改革,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供优质服务,为学校发展营造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7、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个人修养,提高职业操守,遵章守纪,勤政廉政,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

8、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服务教师、服务学生、服务基层”的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增强自身素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制度办事,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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