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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7-09-21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288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标准、比例及程序按照《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南理工研〔2017〕339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二、时间安排

1、9月13—9月24日,各单位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学习《办法》,使学生了解《办法》的具体内容和本次评优工作的程序、日程安排组织开展各类奖项评选工作

29月26日前,各学院推荐“优秀研究生团队”、“校长奖章”候选人研工部组织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反馈学院。

39月28,各单位确定各类奖项,公示后报送研工部管理办。

4930,研工部审核各单位上报材料,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下发文件表彰。

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年评优工作,按照《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以个人自荐、民主推选、组织审核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评优工作,及时公示评优结果。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优秀研究生团队”、“校长奖章”人选的选拔。“优秀研究生团队”应重点推荐2016-2017学年科学研究创新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团队同时应突出研究生导师育人作用的发挥,有典型的事例校长奖章应重点推荐2016-2017学年各方面表现突出、典型事迹和较强影响力的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团队”、“校长奖章”评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先进典型经得起评议和宣传。

3、本次研究生评优须在研究生评优系统上提交相应材料,同时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未按要求在评优系统申报荣誉项目的不得参加评优。

4、材料报送要求:“优秀研究生团队”、“校长奖章”的材料包括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其它各项评优提交审批表(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后审批表存研究生档案。所有材料的报送均以学院为单位。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奥兰系统下载。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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