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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2017-04-01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3978

各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规定(2014)》(附件1),完成课程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应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方能取得攻博资格。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①2015级硕博连读生;②2016年转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含2016级入学时转为硕博的新生);2015级以前未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或参加考试未通过的硕博连读生。

246前各单位将《2017年硕博连续生资格考试考核安排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考核对象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考核表(附件2)。导师签署意见后送交本单位研究生教务员处。教务员审核“课程学习情况”。

346415为各考核小组面试时间。各单位组织资格考试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并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考核表》。

4420前各单位将《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考核表》以及《2017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4)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并附:①考生面试记录及相关材料;②专题报告。

5、相关要求请参照《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规定(2014)》执行。

6、资格考试结果经审核后,429前研究生院公布考核结果。

附:1. 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规定(2014)

2. 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考核表

3. 2017年硕博连续生资格考试考核安排表

4. 2017年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doc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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