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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18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3449

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遴选工作通知》要求,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学校现启动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促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由学校先行组织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获批后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资助3年。有关项目介绍见附件1。

本次项目制申报将启用在线申报,即各单位通过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项目申请时间与要求

1.申报新项目的单位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3111-30。请各申报项目的单位于1115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3)、协议中文及外文版复印件发送至邮箱gsjwb@njust.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均命名为“促俄项目申报材料-单位名称”)。

2022年及之后获批且目前尚在执行期的项目,如希望有所调整,亦需按照新项目要求申报,并将此情况在公函中明确。新项目获批后,将立即终止执行中的老项目。

2. 项目执行期内的单位

项目执行期内的单位需每年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其中,2022年及以后获批的项目单位需提交年度总结;2021年获批的项目单位需提交3年完整实施情况总结。

请有关项目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梳理、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将提交至评审专家,作为项目是否可继续获得资助的重要参考。

请各单位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总结,提交时间为2023111-20。请各单位同时将总结报告发至gsjwb@njust.edu.cn

三、相关后续工作

项目获批结果将于20242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公布。各单位届时可使用受理单位账号登录、查询。

结果公布后,请各项目获批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申报时间为 次年31-10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91-10日。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4315256,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rar

附件2:“项目制”线上平台申报使用说明.rar

附件3: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关于启动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工作通知.pdf

 

 

研究生院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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