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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2022-09-30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5100

各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20版)》(研究生[2020]50号)的要求,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9级入学时为硕博连读生的新生;

2.2020级直博生;

3.2020年转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含2020级入学时转为硕博的新生);

4.2020年入学(含春秋季)的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5.往年中期考核延期及考核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要求

各培养单位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20版)》制定本单位中期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和方式。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本年度应参加中期考核但未参加或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须参加并通过下一年度的中期考核。上年度应参加中期考核但未参加或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须参加本年度中期考核。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核安排

1.1010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中期考核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各单位予以公布。

2.1030日前考核对象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申请参加考核或者申请延期考核。申请参加考核的同学在线填写《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格式见附件1)后,提交导师审核。申请延期考核的同学在线填写延期申请后,提交导师审核。111日前导师完成在线审核。

3.117日前各单位完成在线考核申请审核,并将2022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上传至信息系统(上传格式见附件2);考核对象在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4.1118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中期考核。考核期间研究生院将组织研究生培养督导进行检查。1126日前各单位在信息系统中提交本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师生可在信息系统中查看考核结果。

5.请各单位将《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等考核材料归档备查。

  

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x

附件2: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系统上传模板.docx

附件3: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20版).docx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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