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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8-27 来源: 管理办 作者: 点击: 690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标准、比例及程序按照《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南理工研〔2017〕339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二、时间安排

1、827日—9月2日,各单位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学习《办法》,使学生了解《办法》的具体内容和本次评优工作的程序、日程安排。


2、9月3日—9月10日,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奖项的推荐工作,并选拔推荐“优秀研究生团队”、“校长奖章”候选人。

3、9月11日—9月20日,研工部组织进行“优秀研究生团队”、“校长奖章”的评选,公示后将评选结果反馈各培养单位。

4、9月21日—9月26日,各单位确定各类奖项,公示后报送研工部管理办。

5、926日—930日,研工部审核各单位评优结果,下发文件表彰。

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年评优工作,按照《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以个人自荐、导师鉴定、民主推选、组织审核确定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评优工作,及时公示评优结果。

2、推荐申报“优秀研究生团队”和“校长奖章”要把握好以下方面:

(1)各单位“优秀研究生团队”限报2个,重点推荐2017-2018学年科学研究创新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突出成绩、有典型事迹的团队,导师在团队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育人作用明显;

(2)申报“科学研究”优秀研究生团队要重点突出团队共同的成绩和事迹,杜绝单纯个人学术成果叠加,各单位“科学研究”优秀研究生团队限报1个;

(3)各单位“校长奖章”限报2个,重点推荐2017-2018学年各方面表现突出、典型事迹和较强影响力的先进个人;

(4)“优秀研究生团队”、“校长奖章”评选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先进典型经得起评议和宣传。

3、材料报送要求:“优秀研究生团队”、“校长奖章”的材料包括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其它各项评优提交审批表(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院审核确认后审批表存研究生档案。所有材料的报送均以学院为单位,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奥兰系统下载。

4、各单位要以评优为契机,认真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研究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志存高远、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成才。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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