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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26-07-10来源:研究生院作者:陈飞审核人:江芳编辑:夏欢阅读:10

学院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高水平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南京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南理工研2024330号),为统筹做好202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时长

专业实践对象为202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往届未完成专业实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实践或参加规定学科竞赛并获奖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如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专业实践可在工作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4.如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另有规定的,以其要求和培养方案规定为准。

二、实践方式

专业实践按照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原的原则,具体根据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采取如下灵活多样的实践方式,可以是其中一种,也可以多种方式组合进行:

1.依托导师自身所承担的工程背景课题,安排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2.依托学校或学院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

3.结合本人的就业意向,经导师及所在学院批准,自行联系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4.工程类博士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互联网+”“挑战杯或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国内外竞赛并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要求见相应培养方案)。

三、专业实践及考核

1.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实践基本信息

2.赴校外实践的,与实践单位、学院等签订实践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义务(协议应包括实践期限、各方职责和知识产权等)

3.赴校外实践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

4.研究生应定期与导师、辅导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汇报工作进展和思想状况

5.研究生专业实践结束后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博士研究生字数不少于5000字、硕士研究生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专业实践鉴定材料

6.各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可以通过提交总结报告、答辩等方式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表现、专业实践能力和实践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7.专业实践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通过者取得相应学分,并进入论文环节

8.未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进行专业实践

四、质量保障

1.学院需监督、检查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情况,加强对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过程考核。

2.研究生院按照一定的比例,对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对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绩效评估和下一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工作要求

1.落实学院主体责任,各学院要强对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部署、审核、派出、监管和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管理与联络工作。

2.专业实践前,各学院制定和检查安全措施,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保密和知识产权教育等工作,确保所有赴校外实践的研究生已签订三方协议、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签订安全承诺书,增强研究生的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过程管理,各学院要主动与实践基地、校外导师、研究生保持联系,落实请销假制度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研究生思想动态和实践情况,处理实践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有效地保障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研究生院

202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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