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学位证公示期内借出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021-11-22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9638

方便师生办理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业务,研究生院近期完成了博士学位证公示期内借出功能的开发,即日起面向学位证公示期内博士生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关于博士学位公示后提交存档材料的通知》提交存档材料并且办理完成离校手续。

《关于博士学位公示后提交存档材料的通知》链接:https://gs.njust.edu.cn/4c/5b/c14686a281691/page.htm

二、操作介绍

1.系统入口:已关注“南京理工大学”微信企业号的师生点击微信“通讯录”->我的企业中的“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事务中心”->“借出学位证申请”进入。

    

2.申请端操作:学生端填写申请信息,发起借出学位证申请。申请提交后,系统会按照以下流程转相关人员审核:“导师审核”->“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教务员”根据学生所属分委会情况转“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研究生院管理办审核离校手续办理情况”->“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存档材料提交情况”->“研究生院领导审核”。

3.审核端操作:审核人员会收到事务待审核的微信消息提醒,可直接点击链接进入审批。也可以进入“研究生事务中心”,点击“事务审批”进行操作。审批意见可为“通过”或“拒绝”,点击通过将进入下一步流程。点击拒绝,输入拒绝原因后,将进入下一步流程。

4.进程和结果查看:申请人可在“借出学位证申请”中的“查看数据”了解审批进度。所有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通过提示,若某处审核不通过也会收到不通过原因提醒。

5.证书领取:申请通过后到致远楼405思想政治与管理办公室杨老师处领取证书。

三、有关说明

系统初次上线,难免出现问题,请大家谅解,并欢迎大家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反馈、咨询电话:84315274

联系人:李老师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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