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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12-30来源:研究生院作者:陈飞审核人:江芳编辑:夏欢阅读:433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通知,学校现开展202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选拔推荐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考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学生申报并开展选拔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二、可申报项目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主要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国外合作项目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主要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可在国家留学网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

三、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详见各项目专栏或简章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

序号

时间

项目流程

工作内容

1

228日前

校内预报名

请申请人完成在线预报名,网址https://www.wenjuan.com/s/FVnaeyO/

二维码

2

310日前

网报准备

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3

312日左右

申报答疑

研究生院召开项目申报咨询会请所有申请人务必参加。

4

315

校内报名

申请人根据相应项目简章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份)至研究生院。

5

3月16-20日

学校初审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6

321
-31

上申

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并准备最终版书面申报材料。同时发送《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word版本《国内导师推荐信》pdf扫描版至培养办邮箱gsjwb@njust.edu.cn

7

41
-20

学校审核

及推荐

研究生院确定推荐人员、完成在线审核并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8

5月份

基金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9

6月起

派出

录取人员办理手续派出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根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建议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尽快准备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研修计划及其它相关申请材料。请关注国家留学网最新动态。

2.申请人及时加入QQ群336349677以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并相互交流信息,相关申报材料表格及注意事项也将在群中发布。

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研究生培养单位

姓名

办公室

机械工程学院

老师

84315831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老师

84315378

化学与化工学院

王老师

84303137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李老师

8431543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老师、薛老师

84305789

经济管理学院

老师

84315665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老师

84315989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老师

84315266

自动化学院

李老师

84318726

物理学院

肖老师

84315133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84303103

公共事务学院

王老师

8431818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蒋老师

84314985

知识产权学院

朱老师

84303389

重点实验室

马老师

84315646

体育部

王老师

84315196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84315976

中法工程师学院

王老师

84303145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老师

0510-82182216

数学与统计学院

老师

84315601

微电子学院

孙老师

84315751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84315760

如有疑问,请致电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84315256。


研究生院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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