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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习指南

2024-08-27来源: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37703

一、研究生培养环节

2024级南京校区研究生新生9月6日报到,江阴校区研究生新生9月5日报到,各学院负责组织新生进行入学教育、网上注册、师生互选、网上制订培养计划及网上在线选课。

(一)网上注册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ust.edu.cn)、点击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类别为“学生”。输入本人学号、密码本人初始密码为八位出生日期。如用户名:“124101010001”,密码:“20000302”。登录后请立即修改个人密码。

点击培养管理息菜单,选择“学期注册信息管理”,按照要求认真录入研究生个人基本信息,信息必须输完整,按“提交”按钮后,完成信息注册。

选择“个人基本信息管理”,按照个人信息内容,完善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二)师生互选

师生互选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具体形式由各学院分别通知。各位研究生在确定导师后,请在系统中选择导师(操作流程:个人基本信息管理--》学业/其它--》指导教师--》设定),完成录入后,按“保存”按钮。只有确认提交导师后,方可在管理系统中提交培养计划。

(三)制定培养计划

9月9—9月20各学院组织在线入学教育、师生互选、网上制订培养计划及网上选课。9月23开始按课表时间上课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提交,并请导师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点击“培养管理”,选择“培养计划信息管理”,进入培养计划选课界面后,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培养计划课程,先“保存”只有满足学分要求后才能“提交”培养计划“提交”成功后提交状态显示为“已完成”才算制定成功。“提交”按钮成功后不能修改,如需要修改需申请,需后台撤销提交才能修改。

建议先“保存”,暂不“提交”。“保存”后即可选课,如果选课发生冲突或者某门课程不开,可与导师商量换选课程。待本学期选课确定后,“提交”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提交后,可以进入“培养计划信息查询页面,查看个人培养计划。

v 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学分要求: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0-34学分,其中必修不少于2学分全英语专业课,必修环节2学分。具体要求见各培养方案;

2)工程类专业硕士总学分不少于74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8学分,论文选题与开题1学分,专业实践15学分,学位论文30学分,且必修不少于2学分全英语专业课。专业学位硕士其它领域的要求具体见培养方案。

3)博士生课程学习总学分不少于16学分,其中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高级英语学术写作2学分, 学科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

4)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硕博连读生、直接攻博生的要求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理工科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其它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

5)20249月从在读硕士中选拔的硕博连读生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制订培养计划,先前制订的硕士生培养计划仍需完成。

(四)网上选课

培养计划确定后,研究生根据本学期课表情况,进行网上选课。

操作流程:选择“培养”模块中“课务管理”模块,然后选择“课程网上选课管理”选择校区:“校本部”或“江阴校区”,查询课表选课。在“班级名称”栏,选择培养计划中有的课程,点击“选择上课班级”,选择所选课程班级。

选课结束后查看个人课表。在“课务管理”栏,点击“学期课表信息查询”菜单,查看本人本学期选课课表,按照课表时间上课。

“课务管理”栏中,点击“开课目录信息查询”可查看本学期各学院开课情况。注意,各学院开课分本校区、江阴校区,请参考“班级名称”确认所在校区开设课程。

(五)专业实践、开题报告、科研实践、学位论文等其它研究生培养环节

各环节具体要求按照相关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培养方案可进入研究生院官网首页“培养工作”—“培养方案”—“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汇总”栏目中查看。https://gs.njust.edu.cn/2a/ce/c4534a338638/page.htm


二、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学习安排说明

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上《2024级研究生选课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在网址http://gs.njust.edu.cn通知公告栏查看)


三、研究生培养常见问题及解答

1、研究生选课课程冲突如何处理?

1)如研究生公共课与专业课冲突,可以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里网上办事里选择选课调班申请管理”提出申请调整,选择公共课重复班合适的班级上课,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后台进行调整。

2)如专业课相互冲突,可以先选择其中一门上课,第二年上另一门课;或者改选其它不冲突的专业课。

2、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在选课系统中未找到如何处理?

联系开课学院确认该课程是否开课。如选课人数较少无法开课,建议改选其它开课的课程。

3、培养计划提交后如何修改?

如培养计划已提交且导师已审核,研究生提出培养计划修改申请,经导师同意。在系统培养计划开放阶段由导师撤销审核后,学生在系统里进行修改,修改后请导师重新进行审核。在系统培养计划未开放阶段提交学院教务老师进行修改。已经取得成绩的课程不能在培养计划中删除。

4、研究生如何补考、重修课程?

如研究生公共课程不及格,由研究生院组织安排补考;如专业课程不及格需要重修课程,重修课程需要研究生在系统里提交重修申请,经审核后,重新选课上课。

5、如何在培养计划中增加《实验室准入教育》或者《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艺术类课程等课程?
学生系统中培养计划添加该课程该操作的流程为:在培养计划管理页面的右上方的“添加”按钮,搜索相应课程名称添加即可。

6、其它课程问题可咨询哪些部门?

研究生公共课程(数学、政治、英语)问题、教室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专业课程问题可咨询开课学院。日常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ust.edu.cn)及各学院联系群。


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培养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025-84315256


生办公室


025-84303162


学位办公室


025-84315274


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


025-84315496


机械工程学院

成老师

025-84315928

2317304600@qq.com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5-84315378

lbzhang@mail.njust.edu.cn

化工学院

王老师

025-84303137

29148664@qq.com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李老师

025-84315431

22215915@qq.com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老师

025-84315960

Zhua_x513@163.com

经济管理学院

全日制研究生

王老师

025-84304011

793467338@qq.com

非全日制、MPACC

徐老师

025-84315555

176493402@qq.com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老师

025-84315989

1085021010@qq.com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老师

025-84315266

563134684@qq.com

自动化学院

李老师

025-84318726

3904386@qq.com

物理学院

老师

025-84315133

853825101@qq.com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025-84303103

147326614@qq.com

公共事务学院

全日制研究生

王老师

025-84318189

357579371@qq.com

非全日制研究生

蒋老师

025-84314567

njustrenwen@sina.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老师

025-84314985

duxq@njust.edu.cn

知识产权学院

朱老师

025-84303389

1059890525@qq.com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老师

025-84315646

764436811@qq.com

体育部

老师

025-84303185

1367141003@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025-84315976

774168093@qq.com

中法工程师学院

老师

025-84303145

mingchuan.wang@njust.edu.cn

高老师

025-84315010

gaomenggezka@163.com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谭老师

0510-82182215

Tanminis@njust.edu.cn

数学与统计学院

老师

025-84315601

346145548@qq.com

微电子学院

孙老师

025-84315317

sunhuan@njust.edu.cn

智能制造学院

老师

0510-82182399

fyf622200101@njust.edu.cn

新能源学院

常老师

0510-82181220

new_energy@njust.edu.cn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老师

025-84315830

12928723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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