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开始,请各位同学对比评选标准,按照通知文件的要求,自行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13日中午12点之前,各班同学需将附件二、附件三填写完整。上交时请将文件收纳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学号+姓名”后,在规定时间内交给各班班长。(其中,附件三中签名无需填写,毕业设计成绩无需填写,专业实习成绩若尚未出也无需填写,体育达标成绩为所有体育课的平均成绩)
评选标准: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至少两学年德育素质等级为优秀;
2.在校期间至少两次获得校长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党员等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试(查)课全部通过,智育素质平均成绩满足75分以上,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
5.能够在毕业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协助年级教育班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优秀毕业生(国防专项)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上进;
2.在校期间曾获得校长奖章、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党员等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试(查)课全部通过,智育素质平均成绩满足75分以上,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
5.签约至国防单位就业和到国防科研院所攻读研究生。
通知文件.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