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招生信息--

2017年研究生报名南京理工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时间:2016-10-31作者:编辑:审核:阅读:14242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现将报名工作现场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报考点接收现场确认考生范围

网上报名时选择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报名编号以3204开头)的报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省内南京地区外高校招生单位(不含苏州大学)的考生。

二、现场确认地点

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一楼大厅(校内一号路)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6119-12  830-1700

南京理工大学应届生1110-11日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10日:机械工程学院、环生院、化工学院、电光学院

11日:10日参加现场确认以外的学院

四、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有效二代身份证件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携带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网上报名编号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程序

若考生网报信息有误,请直接至信息修改处。

1、资格审查:

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到确认现场验证、拍照处,核验证件。

2、拍照领表:

通过验证后,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 “领证、拍照处拍照,领取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2份)。

3、签字确认

认真阅读《报名信息简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正反面),若信息无误,在《报名信息简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本人姓名,确认信息。

4、交登记表

咨询处交《报名信息简表》(1份),完成报名手续(不交《报名信息简表》者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

考生网报结束后,请尽早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确认,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江苏省报考点设置

2017年江苏省硕士研究生23个报考点设置如下(报考点名称后为承接报考考生的范围):

3201南京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3202东南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320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3204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江苏省内南京地区外高校招生单位(不含苏州大学)的考生;

3205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3206河海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南京艺术学院的考生;

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3208南京师范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的考生;

3209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苏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省内科研院所、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的考生;

3210 南京农业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南京体育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审计大学的考生;

3211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全国地方招生单位(不含江苏)、全国军队系统招生单位(含江苏)的考生;

3212江苏大学报考点:镇江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13扬州大学报考点:扬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14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苏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考生;

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无锡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16常州大学报考点:常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17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徐州地区报考该校、江苏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3218江苏师范大学报考点:徐州地区报考该校、江苏省内招生单位(不含中国矿业大学)的考生;

3219淮安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 淮安地区、宿迁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20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盐城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21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原连云港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连云港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22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南通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23泰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泰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2017国硕究生招生考考生信考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其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公平公正的考试竞争环境,良好的考风考纪氛围,试题的安全保密直接关系到国家考试公信力和新生入学质量,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主办单位可以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组织实施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如下:

一、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参加国家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考试。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教育考试须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设备和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三、考生入场时只能携带考试规定的必须物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四、第一科开考前3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2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在视频监控下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必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为节省考生宝贵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考试过程中,我省各考点还将使用其他探测仪器,监测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等违规行为。每科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五、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将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用人单位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欢迎广大考生对有作弊迹象和行为的考生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5-83235984E-mailjseea_yjs@163.com

特此公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经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任何时候不作修改,因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4.
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考生签名

                                                                             201611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