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

时间: 2017-05-03 来源: 作者: 点击: 7596

尊敬的各位导师:

2014年,学校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政策,经过认真酝酿,先后出台了《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关于调整2012级、2013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20112013级在读博士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为了使导师更全面地了解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我们编制了这份“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供导师们参考。

联系人:顾岳鹏高朝鲜联系电话:84315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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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5129



一、为什么实施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

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培养经费供需矛盾突出、成本分担机制不够健全、奖助政策体系不尽完善、研究生整体待遇水平较低等。2013年以来,国家推进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从三个方面采取举措:一是完善财政拨款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收费制度,从2014年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三是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健全成本分担机制,要求高等学校按规定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大幅提高研究生的待遇和资助水平。

国家和江苏省出台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根据这些文件的要求,我校实施了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

二、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标准与经费来源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所需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导师科研经费资助三部分组成,具体为:

(单位:元/·学年)

类别

基本标准(生均)

经费来源组成

国家拨款

学校支出

导师资助(助研津贴)

2014级及以后入学

硕士

14200

9200

3000

2000

博士

39000

19000

14000

6000

2014年以前入学

硕士

6000

6000

0

导师自主决定

博士

21120

12000

5520

3600

注: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调整20112013级在读博士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学校承担非工科研究生的导师助研津贴的一部分或全部。

三、研究生奖助学金的适用范围

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包括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关于“标准学制”,《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明确: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半,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四年。

四、关于导师资助费的问题

1、什么是导师资助费?

导师资助费就是助研津贴,是导师给予研究生的基本资助。

1)从2014研究生开始,导师每招收一名研究生,都应给其发放助研津贴作为基本资助,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由导师发放0.6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由导师发放0.2万元。

2)对于2014年以前入学的老生,学校对博士生的导师助研津贴标准有基本要求(最低标准为3600/生·年),对硕士生的导师助研津贴标准没有具体要求,由导师自主决定发放。

2、导师根据学校规定给予了研究生基本助研津贴的资助后,还需要再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吗?

导师可根据科研经费和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再增发助研津贴。

3、导师助研津贴如何发放?

1)从20151月起,研究生奖助学金中学校承担部分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导师承担部分(助研津贴)由导师负责发放给学生。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类别

助研津贴(元/生·学年)

2014年及以后入学

硕士

2000

博士

6000

2011-2013

博士

3600

其他年级硕士、博士生

导师自主发放

注: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调整20112013级在读博士生奖助学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学校所承担非工科研究生的导师助研津贴的一部分或全部,由学校发放给学生。

2)助研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导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或按学期发放,学年发放总额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

3)具体发放方式为:导师每次发放助研津贴时,应将实际发放情况造册(包括学生姓名、学号、银行卡号、发放金额),在学院负责研究生奖助的工作人员处备案后,可直接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也可以交由学院负责奖助工作人员集中到财务处办理。

4)建议导师每次发放助研津贴时,统筹考虑本人负责指导的所有研究生的发放。

4、导师因经费原因暂时无法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发放助研津贴怎么办?

导师可申请由学校暂时代为发放,并应于下一年度及时主动结清。若导师不及时主动结清,或者不按学校规定发放助研津贴,学校进行通报并从次年起暂停其招生。

五、关于“3.9万元导师资助费”的问题

1、学校为什么规定“博士生导师同一年度招收第3名博士生,就要连续四年每年向学校缴纳3.9万元的导师资助费?”

目的是适应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需要,完善招生指标的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重点学科发展和重大项目需求,建立合理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目前我校博士生招生指标比较紧缺,博导与博士招生数之比为1:0.9(校内博导与博士招生数之比为1:1.3),因此,博士生招生指标的分配既要统筹兼顾,满足各学科发展和导师的基本需求,又要突出导向,通过建立招生指标的有偿分配机制,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学科发展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高层次科研项目且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和团队予以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导师缴纳这项资助费不是直接用于具体的招生对象,而是针对招生指标,也就是说,导师只要多占用1个招生指标(同一年度招生超过2名),就需多交费用(奖励指标除外)

2、这项规定从何时开始执行?

此规定从2014年开始执行。

3、在20142015年招收的博士生中,有部分学生(推免硕博生、直博生)是导师在新政策出台之前选定的,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为了保证新政策的平稳过渡,学校采取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2014年导师招收的博士生中,除推免硕博生和直博生外,若招收的博士生超过2名,导师可将超额招收的博士生转给其他导师或按照规定缴纳3.9万元。

2015年导师招收的博士生中,若包含有推免硕博生且招收的博士生超过了2名,则在随后年度减少该导师相应的招生指标(例如:某导师2015年招收了博士生4名且有推免硕博生2名,则减少该导师2016年、2017年招生指标各1名,以此类推);当然,导师也可将超额招收的博士生转给其他导师或按照规定缴纳3.9万元。

4、是否别的学校也有这样的做法?

是的。如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每招收1名博士生,须向学校交培养费32000元;大连理工大学,博导招收第1个博士生,须向学校交培养费18000元,第二个博士生向学校交培养费36000元,第三个博士生向学校交培养费54000元。又如:暨南大学2009年规定,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每超过1名,导师须一次性上交配套经费3万元;郑州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行导师申请“全额资助博士生”招生名额(此项计划学校每年30个—50个),学校规定,凡主持国家级高水平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能较好履行导师职责的教师,均可申请,获批后按要求从本人科研经费中一次性支付所招博士生4年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六、其他高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的情况

我们尽可能地了解了其他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可以看出,各高校都非常重视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待遇,积极吸引优质生源。现将调研了解的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1、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单位:元/·学年)

学校

博士

硕士

学校

博士

硕士

西安交通大学

53600

16800

北京理工大学

39000

13200

西南交通大学

50000

12000

东北大学

39000

10800

华中科技大学

46000

16000

我校

39000

14200

华南理工大学

46000

15200

哈工大

38400

13200

北京工业大学

43600

16400

中国农业大学

38000

15600

天津大学

44800

13200

山东大学

37600

11000

四川大学

44000

14400

南航

37600

10800

北京科技大学

40000

14700

北京林业大学

34000

13600

中国石油大学

39600

13800

北京邮电大学

33200

16800

武汉大学

39200

14800

苏州大学

32100

14800

2导师助研津贴

1)博士生助研津贴(单位:元/·学年)


学校

标准


学校

标准

工信部高校

北理工

10000

江苏高校

南大

7200

哈工大

6000

东南大学

12000

西工大

7200

南航

7200

南航

7200

南农

3600

北航

6000

苏州大学

6000

其他高校

山东大学

15600

其他高校

中国人民大学

8000

西安交通大学

14400

北京工业大学

6000

天津大学

14400

四川大学

6000

北京科技大学

12000

武汉大学

6000

华南理工大学

12000

武汉理工大学

6000

中国农业大学

12000

西南交通大学

6000

华中科技大学

8400

中国石油大学

6000

2)硕士生助研津贴

各高校要求不一,有的学校明确规定了硕士助研津贴的发放标准(基本在2000/-4000/年之间),包括:苏州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也有的学校规定由导师自主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