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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2021-03-31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17403

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年限为 1 年。

二、申报对象

(1)科研创新计划一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博士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为主。

(2)实践创新计划一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要求申请者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三、立项名额

按照申报项目的经费来源分别确定立项名额:

(1)申请学校资助经费的项目根据下拨的经费总额确定立项名额。

(2)由学院或导师资助经费的项目,不限名额,每名导师原则上最多只能资助两个项目,经学院及学校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即可予以立项。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各培养单位组织遴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创新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创新计划遴选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和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择优推荐。

申报研究生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于4月8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各培养单位。各单位组织专家评议、对申请学校资助经费的项目进行遴选,对学院或导师资助经费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上报项目并于4月13日前报至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立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立项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立项名单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与公布

省教育厅对立项名单进行形式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

(1)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提交纸质版1份和电子档。电子版以“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学校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命名。(例如“科研CX10288南京理工大学0801力学-博士李书文”)。申报书电子版需同时提交WORD和PDF版,PDF版本中 “学校审核意见”所在页应为单独一页。

(2)培养单位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档1份,以“单位代码_单位名称_创新计划信息表”命名。

六、各单位联系方式

研究生培养单位

联系人

办公室电话

邮箱

机械工程学院

郭老师

84303128

157156789@qq.com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老师

84315378

1292872398@qq.com

化工学院

王老师

84303137

29148664@qq.com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李老师

84315431

22215915@qq.com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老师

84305789

yz106@njust.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王老师

84315665

84315665@163.com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老师

84315989

1085021010@qq.com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老师

84315266

563134684@qq.com

自动化学院

李老师

84318726

3904386@qq.com

理学院

肖老师

84315133

853825101@qq.com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84303103

147326614@qq.com

公共事务学院

王老师

84318189

357579371@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老师

84314985

duxq@njust.edu.cn

知识产权学院

朱老师

84303389

1059890525@qq.com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曾老师

84315646

764436811@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84315976

2797438021@qq.com

体育部

徐老师

84303185

57232260@qq.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84315256。

 

附件:

1.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2. 附件2: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3.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名单信息表.xlsx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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