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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8-09-10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809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办法》及教育厅相关结题通知要求,现对2016年和2017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开展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2017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结题内容

1.研究情况,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过程和主要创新等。

2.主要成果,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

3.经费使用,包括省资助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开支情况。

三、结题方式

1.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研究生院分别审核结题材料,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课题负责人登陆“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将盖章签字后的PDF 版本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进行上传。课题负责人登录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课题负责人提交装订好的结题报告书与相关成果作证材料纸质版2份。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于921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于925日前,返回盖章签字后的结题材料纸质版一份。

4.课题负责人于928日前,完成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的结题填报。

五、其他事项

1. 2016 年立项课题本次应完成结题。除特殊情况外,凡逾期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经费并公开通报。

2. 2017 年立项重大委托课题实施年限按开题报告期限执行。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本次应完成结题,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 年(需附情况说明),申请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于928日前登陆“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传盖章签字后的PDF 版延期申请。延期后仍无法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并公开通报。

3.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为课题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4.联系人:段秋枫,电话:84315256

  

附件:

1.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名单(未结题)

2.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名单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

4.省学位办关于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通知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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