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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

2018-03-26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6499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的学籍管理,现对我校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生入学满一学期,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1.未通过学校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2.学生因身体原因等无法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3.导师认为不适合继续作为博士生培养;

4.学校认可不适合继续作为博士生培养的其它原因。

二、办理程序

1.学生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生转硕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负责指导学生的博士和硕士导师签署意见;

3.学生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

4.研究生院相关科室办理手续;

5.研究生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印发文件。

三、相关要求

1.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生后,应按其硕士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重新制定硕士阶段培养计划,并按新培养计划完成学业。培养计划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2.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生,其在校学习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3年;学生可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或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规定》申请提前学位论文答辩,且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2.5年。学位论文开题到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不少于1年;如已开题者,经所在培养单位确认其开题适用于申请硕士学位的,则不需重新开题。

3.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生,其奖助学金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退还已享受的博士助学金中学校资助部分;

2)按比例退还当学年剩余月份的学业奖学金;

3)转为硕士生后,不参加当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从下文的次月起按照硕士生标准发放助学金。

四、相关说明

1.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原《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研究生〔201440号)同时废止。

3.直博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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