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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2018-03-05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2590

各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研究生[2017]52号)的要求,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5级硕博连读生;

2.2016级直博生;

3.2016年转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含2016级入学时转为硕博的新生);

4.2016年入学(含春秋季)的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要求

各培养单位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单位中期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和方式。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考核安排

1.315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中期考核实施细则、《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附件1)报研究生院。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各单位予以公布。

2.413日前考核对象填写《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导师签署意见后送交本单位研究生教务员处。

3.428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中期考核,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将《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送交研究生院备案。

4.请各单位将《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等考核材料归档备查。

  

  

附:1.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

2.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3.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4.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5.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

2018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附件.doc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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