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17年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12-30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4312

各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7年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16年学校资助出国(境)的联合培养研究生、2016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研究生及往年未参加考核的联合培养研究生。
       未回国的考核对象须申请延期,顺延至下一年度考核。

二、 考核内容
1. 联合培养计划完成的整体情况,包括创新点、关键研究问题的解决情况和研究目标的实现情况;
2. 联合培养期间的学术交流情况;
3. 联合培养相关的成果。

三、 考核材料
1.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考核表》(附件1);
2. 证明材料: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如论文录用但未刊出,请提供录用通知书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申请/授权证明的复印件;科技成果证书的复印件;
3. 考核对象提交所有报送材料的书面版(1份)和附件1的电子版至各培养单位。书面材料双面打印,并合并装订成册;电子版本以“培养单位+学号+姓名” 方式命名;
4. 暂未回国的联培人员须提交延期考核申请表(附件4)至各培养单位。

四、 注意事项
1. 考核分为校助联合培养和国家公派联合培养两组进行;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和合格,培养单位分组推荐考核优秀候选人,每组优秀比例不超过20%;
3. 培养单位将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后,研究生院组织优秀候选人于2018年1月进行现场汇报(自备PPT,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专家评审,最终结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
4. 考核优秀者将获奖励1000元。

五、 时间安排
1. 2018年1月8日前,考核对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培养单位进行初审;
2. 2018年1月12日下班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内部评审后,填写《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院。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4315256。

      

 附件:
1. 南京理工大学校助出国(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考核表

2.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考核结果汇总表

3. 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考核名单

4.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考核延期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30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