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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2014版)

2015-12-11来源:培养办作者:培养办审核人:编辑:阅读:11162
(南理工研〔2014〕450号,2014年9月23日印发)
、培养目标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了解本学科的进展、动向和发展前沿;
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4.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研和工程技术发展的需要;
5.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
、学制
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5年为主的弹性学制,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方式可以是导师个人负责独立指导,也可以是指导小组集体指导;指导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及指导小组的学术群体作用;
2.鼓励与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培养,吸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与指导;
3.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实践环节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使得研究生不但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知识面,同时具有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4.对于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应以学术训练为重点,掌握宽广的基础知识、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以及研究方法、学术规范等;
5.对于应用型和复合型研究生,其培养应以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并大量采用实验教学和案例教学的方法进行训练;
6.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出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充分挖掘研究生的潜能;
7.注重研究生的个性发展,赋予研究生充分的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
四、课程设置、必修环节与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要求
(1)研究生课程设置要本着“拓宽口径、夯实基础、提高能力、强化素质”的原则,着力培育研究生创新意识、提高创新思维能力,构建研究生合理的知识结构,包括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以及最新科学研究技术方法、手段。课程体系要具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兼具系统性和先进性;
(2)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充分体现硕士研究生层次的特点,综合考虑与本科、博士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3)对学术型与应用型、复合型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在课程设置上要有所区别、有所侧重;
(4)课程设置应从培养目标和研究生培养需要出发,瞄准国内、国际一流学科作为自身发展的参照系,科学、规范地开设,并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杜绝因人设课的现象;
(5)优化课程设置,体现高、新、精、深的特点。
2.课程分类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科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其中学科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
3.必修环节
培养过程中要通过必修环节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能力。
(1)开题报告(必修);
(2)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和学术报告会等);
(3)实践环节(社会实践、教学实践等)或基础实验环节(公共基础实验、专业基础实验等)。                                                                
4.学分要求
(1)理工科门类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2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4学分;
(2)其它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4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4学分;
第二外国语可作为硕士研究生的选修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硕士研究生因课程学习或论文工作需要选修的本科课程可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对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历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加修两到三门本科层次主干课程,加修的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其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五、论文选题与开题
1.论文选题与开题是硕士生培养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在课程学习的同时,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后确定研究课题,写出文献综述与研究计划,在第二学年初完成开题报告;
2.论文选题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在基本理论、计算方法、测试技术、工艺制造等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和新的认识,或用已有的理论及新的方法解决工程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文献综述通过对所查阅的文献的引用、分析和对前人研究工作的总结、综合,准确地反映该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阐明要解决的问题,并对问题的来源、意义以及拟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3.对硕士研究生选题和开题工作原则上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检查;
4.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的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的规定》。
六、学术成果
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具体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版)》。
、学位论文
1.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体现硕士生具有宽广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
2.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课题意义的说明、国内外动态、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途径、本人在课题中所做的工作;理论分析和公式,测试装置和试验手段;计算程序;试验数据处理;必要的图表曲线;结论和所引用的参考文献等;
3.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4.学位论文对于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应该有不同要求。详见《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南京理工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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