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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立项通知

2017-09-13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454

2017年学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年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分重点建设和一般建设两大类,其中重点建设项目将对校企(事业单位)双方合作密切、过程管理规范、建设成效突出的实践基地予以支持,以建设省部级以上示范基地为建设目标的优先予以立项。

原则上,学校已经立项建设的实践基地不得连续申报同层次建设立项。

二、立项程序

1、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组织填报《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建设负责人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审核,给出明确意见(推荐或不推荐);

3、培养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予以立项。

三、时间及报送材料

922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报各自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将同意推荐项目的《申报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汇总后于924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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