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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资助硕士生出国(境)访学的通知

2013-06-09来源:培养办作者:pyb审核人:编辑:阅读:1792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快南京理工大学国际化步伐,进一步推动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现将2013年度选拔资助硕士生出国(境)访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1.资助规模:2013年选派规模为10人。
2.资助范围及对象:选拔在校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非涉密硕士生赴国外知名高校/机构的优势学科专业学习交流。
3.资助类别及交流形式:访学交流,主要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4.留学期限:3-6个月。
5.重点资助专业领域:各学院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有长期合作的国家重点学科。
6.留学单位:主要派往与学校合作的国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

二、资助经费
学校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生活费,资助上限为6万元。
各国家和地区生活费补助标准见附件4。

三、选拔及录取办法
(一)选拔方式
主要通过学院与国外知名大学、机构的合作项目进行选派,重点支持交换、交流项目。
硕士生填写申报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二)资助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时应为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生。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
②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③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三)申请受理程序及时间
1.6月14日前,各学院提交《申请硕士访学项目资助简况表》(见附件1),学校确定各项目的资助人数。
2.6月18日至6月24日,申请人填写《出国访学或合作科研申请表》(见附件2),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送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处,过期将不予受理。
3.6月27日前各学院确定初选名单,并与28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并附上申请表)。
4.7月1日前上网公示。
5.被批准的资助对象须在获批后尽快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并及时向学院及研究生院汇报进度。凡届时未能出访者,资助资格将自动取消,且不能再次申请本年度该项目。
 
附件:
1.
申请硕士访学项目资助简况表
2.
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出国访学申请表
3. 
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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