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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7-05-27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466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管理办法》及教育厅相关结题通知要求,现对2015年和2016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开展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2016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结题内容

1.研究情况,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过程和主要创新等。

2.主要成果,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

3.经费使用,包括省资助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开支情况。

三、结题方式

1.重大课题由课题组组织结题,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填写相关成果列表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并将《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纸质材料(1份)直接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2.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重点课题需填写相关成果列表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一般课题只需填写相关成果列表。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结题报告书纸质版2份(重点课题需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与报告书一起装订)。

2.请各单位于615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 2015年立项课题应于20176月前结题。按照2015年的课题管理规定:课题建设周期为2年。重大课题未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可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延期1年,延期后仍无法结题将取消课题立项并收回资助。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题将取消课题立项并收回资助。

2. 2016年立项课题应于20186月前结题。按照2016年的课题管理规定:课题建设周期为1-2年,如今年不结题,请致电告知研究生院培养办。

3.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为课题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4.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今年结题的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中选取部分优秀课题成果在2017年江苏省骨干研究生导师(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作交流介绍。

5.联系人:段秋枫,电话:84315256

   

附件:

1.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名单

2.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名单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

4.省学位办关于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通知

  附件下载:省教改课题结题通知.rar

                          

                            研究生院

                                                                                                        201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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