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培养工作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年学校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二批)的通知

2017-05-03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550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2015版)》的精神,现将2017年度选拔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二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周期为6个月)。


二、申报流程

1. 201753日至201764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的“管理信息系统gsmis.njust.edu.cn),于出国交流栏目中按申请的资助类型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由导师完成在线审核;

2. 201765日至201766

由培养单位完成在线审核后,申请人在线打印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教务员处,各培养单位将所有申请材料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清单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2)会议邀请信复印件(如有请附);

3)录用论文全文。若无,请提供已有工作基础;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

    b. 雅思考试成绩单;
    c. WSK (PETS 5)
考试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国家英语CET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单。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申请表

2)联合培养邀请信复印件;

3)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表(中英文);

4)至少提供以下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

    a. 托福考试成绩单;
    b.
雅思考试成绩单;
    c. WSK (PETS 5)
考试证书;
    d.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证明;
    e.
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
    f.
外方语言证明信(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须详细说明语言水平考核的时间、地点、形式及考核各项结果);

    g. 国家英语CET考试(四级或六级)成绩单。


四、其他说明

1. 为方便广大师使用,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操作手册以了解详情,并根据手册要求在线填写申请;

2.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会议目录》以了解会议信息;

3.对于未通过“2017年国家公派项目校内初审但符合资助条件的联合培养申请人,如符合申报条件,可在系统中申报

4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2015版)》(详见http://gs.njust.edu.cn/64/5b/c4533a91227/page.htm)的要求,已获得过学校资助出国(境)联合培养或参加国际会议者,不可再次申报本项目;

5. 国际学术会议派出时间截至20171231日,联合培养派出时间截至2018331日,派出时间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五、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

何老师

84303023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老师

84315378

化工学院

王老师

84303137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李老师

8431543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老师

84305789

经济管理学院

王老师

84315665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老师

84315989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老师

84315266

自动化学院

李老师

84318726

理学院

肖老师

84315133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84303160

公共事务学院

王老师

8431456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老师

84314985

知识产权学院

朱老师

84303389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付老师

84315646

  

如有疑问,请致电培养办84315256

研究生院

20175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