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根据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的拟录取结果,现将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5日-5月9日。
已被外校拟录取和自愿放弃的考生,我校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考生若对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相关培养单位联系,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025-84303162
Email:qianzengjin@njust.edu.cn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25日
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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