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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2016-12-21来源:研究生院作者:审核人:编辑:阅读:22652

第一章  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

第一条派出类别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4.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第二条 主要项目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

2.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

3.其他研究生项目参见国家留学网。


第二章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第三条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三章  资助内容

第四条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六条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校内选拔办法

第七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序号

时间

步骤

1

224日前

申请准备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建议在校内导师的指导或帮助下),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224-

227

校内申请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报材料(2份)至学院教务员处,并发送电子版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信息表.xls至各学院联系邮箱。学院将汇总信息表和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

320

左右

学校评审、推荐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产生2017年南京理工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人员名单。

4

320-

327

正式申请

拟推荐人员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并准备提交给留学基金委的书面申请材料(另行通知)。其中,《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研究生院将召开会议,专门就网上填报及书面材料准备事宜进行辅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45日前

学校审核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留学基金委。同时收取书面申请材料。

6

4-5

基金委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7

6月起

派出

被录取人员被录取人员自行办理相关手续,陆续派出。


第八条 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

姓名

办公室

邮箱

机械工程学院

何卓菲

84303023

714305560@qq.com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张红雨

84315378

1292872398@qq.com

化工学院

王丽

84303137

29148664@qq.com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

李程

84315431

22215915@qq.com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韩柯

84305789

54737381@qq.com

经济管理学院

王慧霞

84315665

84315665@163.com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严菊琴

84315989

1085021010@qq.com

设计艺术与传媒学院

赵芳

84315266

563134684@qq.com

自动化学院

李艳

84318726

3904386@qq.com

理学院

肖岸

84315133

853825101@qq.com

外国语学院

李平

84303160

147326614@qq.com

公共事务学院

王赫

84314567

357579371@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香芹

84314985

909037043@qq.com

知识产权学院

朱丽颖

84303389

1059890525@qq.com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

付希

84315646

411171102@qq.com

研究生院

英瑞

84315256

gsjwb@njust.edu.cn

       其他详情参见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如有疑问,请致电8431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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